2021年高校在海南实施专项计划有关事项公布

记者陈蔚林 实习生文欣

2021年04月22日14:42  来源:海南日报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文件,部署2021年重点高校在海南省实施专项计划有关事项。

  今年在海南省实施的专项计划分别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是由以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为主的本科高校承担,面向全国国家级贫困县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是由海南省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招生高校承担,实施招收我省农村区域学生的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农村区域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在我省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申报及测试情况确定。

  海南省原贫困、民族地区包括五指山、临高、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乐东、东方等市县,以及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的长丰镇、礼纪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屯昌县的南坤镇,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等。

  考生和家长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办法。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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