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商品房申请开始受理 可到窗口办理

记者张期望

2021年05月10日10:38  来源:海南日报
 

  5月7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通安居型商品住房服务窗口试运行的公告》。当天,海口市各区行政审批局安居型商品住房服务窗口开通试运行,暂定试运行时间至5月31日,市民可前往办理申请。

  为稳妥有序推进申请审核工作,海口市住建局起草制订了《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材料要件》等配套文件,暂作为开通窗口及申请审核材料。试运行期间,各区安居商品房申请行政审批不受办理时限限制。在安居型商品住房审批系统上线前,各区服务窗口以受理申请材料为主,受理标准为要件齐全。

  根据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反馈,海口市202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31.4平方米。《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口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政策。

  当前海口市住建局正在加紧制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轮候与配售管理办法》,将根据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对象家庭落户时间、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等多重因素合理确定轮候规则和轮候顺序。广大市民可合理安排时间,有序递交申请材料,请勿拥挤申请。

  鉴于服务窗口刚设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请广大市民在试运行阶段,及时关注海口市住建局网站通知。对在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中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将问题反馈至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8722375,邮箱:hkszbzx@126.com)。试运行结束后,将根据服务窗口试运行情况和市民意见,对服务窗口及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业务办理事项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另行公布正式运行时间等信息。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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