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人民网海南频道>>海南新闻

海口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邓海宁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2021年09月01日09:19 | 来源:海南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对六类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8月31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8月30日起,该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驾驶报废、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对六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处50元罚款,并责令戴好后方予放行;中小学生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一律通知家长前来处理;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一律先扣车再处理;10月20日以后,驾驶报废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8月30日,海口交警共查处涉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17起,其中报废摩托车11起、无牌无证摩托车63起、假套牌摩托车2起、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30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1起。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