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专项行动 治理建筑领域高处坠落事故隐患
人民网海口1月5日电(李学山)为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隐患,推动健全预防事故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1月3日,针对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建筑企业落实防高处坠落的各项措施,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施工规范化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预防高坠事故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
《方案》要求全面强化施工现场防高坠措施,包括对可能发生高坠事故的施工环节和部位进行风险辨识和树立提示风险标识,对施工现场存在高处作业的区域和施工环节,必须做到先防护、再作业,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鼓励使用临边红外线报警系统、智能安全门锁、机器换人、在线监测等新技术、新工艺,淘汰部分高处作业操作难度大、安全隐患较多的工艺和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及时拨付包括高处作业施工在内的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施工现场防高坠检查标准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项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强化对现场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包而不管”或“以包代管”。分包单位和施工班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分包施工区域内各项防高坠措施。
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涉及防高坠事故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对高处作业重点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规范、施工 “三违”行为等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项目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方案》同时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行业领域高处作业突出问题,主动作为,认真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原因,严格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严格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高空作业管理规定情况,全面排查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各方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职、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到位。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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