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人民网海口5月15日电 (黄维)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安全健康发展,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3—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前,海南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到2024年底前,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努力构建与自由贸易港定位相匹配、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体系。
《方案》指出,要严肃查处未依法备案的租赁经营人和不合格租赁车辆等非法违规行为。2023年5月底前,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实施备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人、检验合格的租赁车辆名单,实施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布。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租赁经营人、租赁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比对,核实摸清市场主体及车辆情况,建立租赁经营人和车辆台账,及时抄送同级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的,应主动协调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合执法,责令改正,督促将客车登记的使用性质变更为租赁,并依法处罚。
《方案》要求,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督促租赁经营人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处罚。
《方案》强调,要严格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人根据客车租赁经营人和租赁车辆名单,负责对租赁经营人和接入车辆合法性等信息的核验,对未依法备案的租赁经营人和不合格租赁车辆等,不得提供租赁交易撮合、信息服务。从严督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人的主体责任,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违规租赁经营行为。
海南将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实施年度监督检查或监管执法计划,会同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加大对小微型客车租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经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迅速消除社会舆论的不良影响。将违法行为纳入有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用监管。按照《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暂行规定》,及时移交违法线索,实行闭环管理。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各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改正和违法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实施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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