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金融措施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日前,海南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金融监管局、海南证监局联合出台《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后重建的保障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首先明确了重点支持对象,包括建立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白名单机制,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向金融管理部门推送金融支持重点企业名单,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帮扶,能帮尽帮,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
同时主动开展无还本续贷服务,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的小微企业贷款,以及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性贷款。并加强因受灾暂时遇困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跟踪分析,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给予续贷支持。
通过加快组建政府主导、国企出资建立的海南省企业应急续贷资金池,以较低资金使用成本,为实体经济领域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条件、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解决续贷难题,支持受灾市场主体开展应急续贷业务。
此外,《措施》还在完善个贷还款安排、准确实施贷款分类、提高行业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对受灾情影响的群体和企业给予支持,并在优化调整考核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等方面为银行机构减负。
《措施》提出增加保险产品供给、提高保险覆盖面,帮助农户农企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支持符合条件的在琼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恢复重建,发展壮大;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形式募集资金,助力受灾企业快速复工复产。还包括由省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实施财金联动政策推出的“复工复产担保贷”和“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产品。
在发挥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融资降本作用、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减费让利等方面,《措施》也都提出了多方面的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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