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3起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件处理情况

人民网海口3月7日电(枉源)《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施行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近期,海南市场监管部门对多家经营主体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对1家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2家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者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现予以公布:
一、海口龙华龙门刺客纹身馆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
2025年1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海口龙华龙门刺客纹身馆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向到店的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时没有认真查验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收取文身服务费210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二、澄迈县老城纹艺刺部美容店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
2025年1月16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澄迈县老城纹艺刺部美容店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到店的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15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2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三、定安定城泰美美容工作室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
2025年2月10日,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定安定城泰美美容工作室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到店的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警告、罚款1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海南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行为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并将相关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相关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向社会广泛征集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法行为的线索,呼吁包括学校、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文身经营主体的相关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共同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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