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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居安老"更可及!海口拟推家庭养老床位补贴 每床最高3000元

2025年03月27日08:41 |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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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口3月27日电 (刘杨)据海口市民政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巩固好居家养老基础作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日前,海口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实施补贴,床位建设费每个补贴最高不超3000元。

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养老床位是指面向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依托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化配置、上门照护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形式。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为海口常住60周岁以上,居住在家中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家庭养老床位为老年人连续提供服务6个月以上,且经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可享受建床资助。建床资助根据适老化改造内容、智能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等因素确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建床按照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补助,其他老年人按照建床资金的8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不足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同时,明确享受3000元建床资助的适老化、智能化项目改造均应不低于6个项目。每位老人限补助一次,同一住址有2名或以上老年人建床的,对共同使用的适老化与智能化设施设备不重复资助。已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按照每张床位1000元标准给予建床资助。

征求意见稿还对建床资助金的拨付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服务机构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连续服务满3个月后,向区民政局递交资助申请,申请时应提供每户实施对象的身份信息、服务协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投入清单、建设投入凭证等材料,经区民政局核实后拨付50%的资助资金;服务开展6个月后,区民政部门拨付剩余50%的建设资助。如老年人辞世或老年人家庭自身原因而导致服务期不满6个月,剩余的资助资金按月折算。因老年人或家属、监护人对服务机构服务不满意而终止服务的,不再给予剩余建床资助。

征求意见稿除了加强支持保障,减轻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推动照护供需精准匹配之外,还优化服务供给,创新“三入户”照护模式。一是适老化改造入户。为老年人住所的入户空间、卧室、卫生间、浴室、厨房、客厅等位置进行地面防滑处理、加装安全扶手、无障碍通道改造等适老化改造,并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配置沐浴椅、护理床、防压疮垫等老年用具。二是智能化设备入户。通过为老年人住所安装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无线红外探测器、生命体征监测带和门磁、烟雾报警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等多种智能设备,24小时监测老年人生命体征、活动情况和服务情况,实现远程健康咨询指导和紧急援助。三是专业化服务入户。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服务项目及阶梯式服务项目清单,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个人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定期巡访等到户服务,并结合实际对家庭照顾者进行护理技能提升培训。

目前,征求意见稿还处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阶段,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于2025年4月1日前反馈。下一步,海口将通过打造特色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样板,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让“最美夕阳红”更加可感可及。

(责编:蒋成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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