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筑基 立法赋能 —— 海南自贸港建设跑出制度创新加速度
人民网海口12月19日电 (记者毛雷)自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南始终锚定 “1348” 战略框架,统筹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一般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因需、应时、统筹、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以 “三基” 为核心构建自贸港法规体系。
截至12月18日,全省已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52件,其中自贸港法规55件,让自贸港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立法破冰:打通贸易投资自由便利 “快车道”
封关运作准备是自贸港建设的关键任务,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则是核心突破口。海南精准聚焦 “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 重点领域,以立法破解要素流动壁垒,既保障各类生产要素便捷高效流动,又构建起坚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在市场环境规制方面,海南率先出台全国首个公平竞争条例,配套制定企业破产程序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为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公平竞争搭建起完备的制度框架,其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成效显著,获得国家部委高度认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通过制定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主动对接国际仲裁通行规则,探索开展临时仲裁,让海南的仲裁服务更具国际化竞争力,为跨境贸易投资提供高效纠纷解决路径。
土地要素保障的立法创新同样亮眼。土地管理条例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又创新土地供应和利用方式;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构建起全域全要素全周期全体系的规划管理体系,大胆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和豁免制度,大幅简化审批流程。针对闲置土地处置难题,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首创阶梯比例征收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半拉子工程” 等低效用地处置提供了可操作的海南方案。
药品进口与投资准入领域的立法突破,进一步释放开放活力。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变通调整药品管理法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进口药品通关单》要求,让境外药品更快进入海南市场;外商投资条例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准入,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而口岸管理服务条例的实施,则让口岸运行更安全高效,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为贸易往来扫清障碍。
立法护航:绘就营商环境优化 “新图景”
营商环境是自贸港的 “核心竞争力”,海南以多元立法举措为抓手,持续发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力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提振市场信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琼发展更安心、更舒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构建起全链条政务服务体系。政府依法履约机制与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同步建立,政务服务和执法行为得到全面规范,实现了政策梳理发布、精准推送、解读解答、申报兑现、评价跟踪的全链条一网通办,让企业办事告别 “多头跑、反复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社会信用条例创新规定编制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构建起完善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诚信经营保驾护航,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消费环境与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力度持续加大。海南制定全国首个反消费欺诈规定,将短斤缺两、强买强卖等14种典型消费欺诈行为分类分档设定处罚标准,有效遏制了市场乱象,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者满意度稳步提升。而全国首个公平竞争条例的落地,则为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打破各类市场壁垒,让市场竞争更充分、更公平。
商事纠纷解决效率的提升成为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亮点。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商事调解规定等法规的相继出台,不仅大幅提升了商事纠纷解决效率,更增强了国际公信力,为市场主体营造了稳定、可预期的投资贸易环境,让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投身生产经营。
立法赋能:激活高水平开放型经济 “新动能”
围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四大主导产业补链延链、优化升级,海南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立法步伐,同时激活重点园区 “主阵地” 作用,为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筑牢法治支撑。
新兴产业在立法保障下蓬勃发展。海南出台全国首个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放宽游艇登记主体范围、进口游艇船龄等多项限制,创新游艇租赁经营新业态,为游艇产业发展松绑赋能;国际数据中心发展规定明确实施更开放的数据出境规则,助力游戏出海、来数加工等新业态快速成长,支持境内外企业在海南面向境外提供多元国际数据服务;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提升种质资源进出便利水平,放宽种业市场准入,创新生物育种管理机制;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聚焦创新资源聚集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科技开放创新注入强劲动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生物医学新技术促进规定,则从要素保障到监管服务全方位发力,支持先行区创新开展生物医学新技术转化应用。
重点园区的法治保障不断强化,成为产业发展的 “助推器”。海口高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三亚中央商务区条例、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等法规,对园区产业发展作出引导性促进规定,为重点园区建设成为自贸港先行区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打下坚实法治基础。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创新监管模式,在全国首创医疗卫生服务与 “药械化” 一体化监管,为园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海南将继续统筹用好 “三个立法权”,聚焦 “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 等重点领域,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制度集成创新。
未来,商业航天、水产苗种、海洋经济、车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立法将提上日程,以创制性、变通性立法破解改革难题、引领发展方向。海南正以立法为笔、以法治为墨,在自贸港建设的画卷上书写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改革开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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