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新规 优化交付模式满足个性化需求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
收藏人民网海口7月14日电 (记者李学山)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试行办法同步废止。新规在延续原有政策框架基础上进行局部优化,旨在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装修需求,同时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优化交付模式,满足多样化装修需求
新规的核心变化在于优化全装修验收交付模式。以往住宅需整套装修完工方可交房,新规实施后,开发商完成基础装修即可组织竣工验收。基础装修涵盖公共部位全部内容,以及套内空间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终端接口预留等。厨卫设施、灯具等安装类内容不再强制由开发商统一完成,购房者可灵活选择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装修套餐,也可自行安排装修。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既能满足业主个性化需求,减少收房后二次拆改造成的浪费,也能有效降低开发企业因销售周期长带来的装修维护成本,在购房者个性化需求与企业经营需求之间实现平衡。
《办法》鼓励建设单位提供多种基础装修方案供购房人选定,统一装修后集中交付。对于选择开发商配套装修套餐的,房企可依托集中采购优势提供多元化选配菜单,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强制捆绑销售;对于选择自主装修的购房人,开发商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障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同时,《办法》积极推进数字家庭建设,将其纳入全装修住宅管理体系,引导推动智能家居与全装修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全流程从严管控,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在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同时,《办法》从设计、施工到验收构建了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
设计端:推行建筑、装修、配套一体化设计,图审重点核查防水、隔声、防开裂、建材防火等关键指标。
施工端:强化过程监管,对隐蔽管线、防水工程、墙面地面铺装等关键工序执行“举牌验收”制度。现场须挂牌标注工序信息、参建人员及验收时间,同步拍摄影像资料存入工程永久档案,实现工序质量可追溯。装修材料进场须见证取样检测,检测资料全部存档。
验收端:严格实行分户验收,验收前须完成隔声、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及淋水、蓄水试验。开发商须设置交付样板房、产品及工艺展示区,交付样板房标准须与实际交房标准保持一致,更换材料品牌须提前与业主协商。同时,探索实施“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收房”等制度,业主查验出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再办理交房手续。
压实各方责任,保障购房者权益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边界。建设单位作为实施全装修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监理责任负责。从事全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
针对海南高温、高湿、高盐的气候特点,《办法》要求全装修采用绿色环保、符合海南气候特征的材料。对毛巾架、灶具等易受潮生锈的部件,可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在业主入住前再安装。
房屋交付时,建设单位须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清晰标注材料品牌、保修时限等关键信息。全装修住宅交付使用后,业主不得擅自扩大承重墙门窗洞口、拆除阳台围护结构、破坏屋面外墙防水,也不得擅自拆改消防、燃气、雨污分流等公共配套设施。
此外,《办法》还建立了投诉处理和信用惩戒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并纳入诚信档案。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实政策宣传,做好解读和答疑工作,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细落实。新规的出台实施,将推动海南商品住宅全装修进一步向高质量、个性化方向转型升级,切实提升群众居住获得感。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