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塑料制品被拒收?海南并非“含塑即禁”
商品预包装、耐用塑料制品等均能正常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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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海南禁塑从来没有禁止过一般商品进入海南,也没有禁止过快递物流正常收发。”针对近期部分消费者反映在电商平台下单塑料制品遭遇商家“不发货”“要求退单”,甚至收货地址被屏蔽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于9月18日举行媒体通气会进行政策解读并作出回应。
“这是一场由‘误读’引发的连锁反应。海南禁塑名录禁止的,是特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其中具体包括两大类:一是含有PE、PP、PS、PVC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如购物袋、日用塑料袋、垃圾袋等);二是一次性餐饮具类(如餐盒、碗、饮料杯、吸管等)。
“禁止名录中所列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四级调研员朱金慧解释,如矿泉水瓶、方便面的包装袋、日化产品、各类奶制品的塑料包装、纸巾的塑料包装袋等都属于“商品预包装”。
此外,耐用塑料制品,例如塑料拖鞋、鞋架、猫笼、收纳箱等,不是“一次性”产品,不在禁塑范围内,承装这些产品的塑料包装袋也都属于“商品预包装”,不影响正常快递。
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吴艾宁介绍,对于不属于禁止名录内的塑料制品应正常收寄,发往海南的快递包装袋、包装箱、胶带、填充物等,其材质不受海南禁塑规定限制,如纸巾的塑料包装袋这些“商品预包装”不属于海南禁止名录内的塑料制品。
海南已开展涉塑案件全面自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因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在禁塑名录内的塑料制品被处罚的情况。
为纠正“含塑即禁”的错误认知,我省已启动多项协调措施:推动政策解读向省外延伸,通过电商平台向商家推送合规提示,通过主要邮政快递企业总部向全国营业网点推送禁塑名录及识别技巧;同时丰富宣传物料扩大宣传范围,并建立消费者申诉快速通道。
朱金慧指出,消费者正常网购权益不应受商家政策理解水平影响。若再遇商家因误读政策无理拒单、退单,或快递网点拒绝收寄,可通过海南“12345”热线投诉,也可联系省级部门协调解决:省生态环境厅(0898-65361236、0898-64344626)负责禁塑类问题,省邮政管理局(0898-66555930)负责快递收寄问题。
此次政策澄清旨在消除市场误解,保障消费者正常网购权益,同时明确禁塑边界,避免“一刀切”执行对物流和消费造成不必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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