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起车祸致未成年人2死1伤 交警部署专项整治

2021年03月14日16:54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3月14日电(记者 毛雷)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2021年3月12日15时40分许,海南昌江境内705县道发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骑乘摩托车的2名未成年人死亡、1名未成年人受伤。

对此,海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正督促属地警方对事故原因进一步调查认定,协同教育厅开展深度调查,研究推进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整改,并部署各地公安交警立即有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重点整治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骑乘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2020年,海南共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327起,造成未成年人死亡58人,受伤372人,同比分别下降18.5%、15.9%、15.5%,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全省总数的15.2%、9.0%、14.8%。

据分析,海南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农村和城市道路多发,驾乘摩托车事故多发,周末和上下学时段事故多发,非在校学生事故多发。

分析指出,影响未成年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一是监护人安全监护义务履行不到位。部分监护人交通文明守法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不强,存在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闯灯抢行等“交通陋习”,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不好,对未成年的交通安全监管不力,教育不足。二是学校安全教育未入脑入心。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欠缺、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宣传教育的效果欠佳,未成年人自我防控意识差、认识危险不足、避险能力缺失。非在校学生教育缺失。三是农村警力严重不足,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难。海南省农村公路通车里程约3.5万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5%,农村中小学校近1500所,约占总数的81%,但农村交警中队警力不足100人。农村大多数学校没有配备校车,多数学生乘坐轻型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上下学。城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交通结构多元,学生乘坐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多,交通乱象比较突出。

下一步海南公安交警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部署要求,积极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和省安委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强化协同共治,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例警示

2020年8月15日,海南屯昌县屯城镇,3名男孩在路边打开一辆共享电单车,随后3人同乘上路,在斜穿经过一处斑马线路口时与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14岁男孩送医抢救无效不幸死亡。调查显示,3名男孩均为未成年人,也没佩戴安全头盔。3人所骑乘的电单车只能单人骑行,车上也注明了“禁止骑车载人”和“未满16周岁严禁骑车”的字样。

2020年04月09日,14岁的曾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吴某某),从海榆东线沿万宁市迎宾大道往兴隆温泉宾馆方向行驶,在弯道路段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车辆偏左驾驶冲入绿化带碰撞到绿化带内的树木,事故造成曾某某当场死亡和吴某某受伤。

2020年4月19日下午,在澄迈县加乐镇的303省道上,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轻型货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不治身亡,另外两名乘摩托车的男孩受伤。经调查,摩托车上共有三人,均为未成年人,三人均为16岁。其中,驾驶员王某某(男,2003年6月生)当场不治身亡。

2020年1月7日,在文昌市滨海旅游公路铺前段,三名中学生骑着一辆摩托车不慎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上三名人员中1人死亡,2人受伤。

(责编:卢少雄、王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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