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督察整改常态化 守护环境“进行时”

记者 周晓梦 通讯员 周海燕

2021年05月22日09:27  来源:海南日报
 

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809件,累计现场督察点位2419个,184个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

自去年7月1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以下简称百日大督察)以来,海南省态度明确而坚定,以集中督察、集中攻坚、督战结合的形式,切实压实市县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标本兼治。

“百日大督察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重要行动部署,也是一次超规格、超时长、全覆盖的省级环保例行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督察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

查问题找问题 实地督察坚持“一竿子插到底”

签字、移交……5月21日下午,在百日大督察总结通报会现场,督察领导小组向20个市县区(含三沙、洋浦,下同)正式移交了相应的问题清单及案件线索。

此次移交,标志着百日大督察进驻各市县区实地督察工作告一段落,将转入推动整改阶段。

10个月前,一场覆盖全省范围的生态环境保护“大体检”拉开帷幕——去年7月2日,海南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启动动员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覆盖全省各地各部门。会后,10个专项督察组第一时间进驻各市县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大督察。

“各督察组要坚持‘一竿子插到底’,绕开‘指定路线’,回避‘示范盆景’”“各市县要全力配合督察工作,在思想上摆正位置,主动检视问题、正视问题、整改问题”“坚持督战结合,推动解决问题”……动员会上的话语,让不少与会者印象深刻。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林阳说,按照真督实察、督战结合的要求,10个专项督察组进驻后,采取“听、考、看、查、会、谈”等工作方式,通过学习文件、会议动员、调阅资料、座谈了解、走访问询、个别谈话、现场督察、暗访核查、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对各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察,特别是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予以重点关注。

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督察期间,专项督察组共开展个别谈话638人次,召开座谈会226场,调阅材料10159份,发现并移交问题610个,其中重点生态环境问题189个。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809件,累计现场督察点位2419个。

抓整改见实效 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督察不是根本目的,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才是。对海南而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没有“终止符”,只有“进行时”。

“百日大督察期间向各市县区反馈了189个短期重点问题,这次又梳理10类408个突出问题,要从统筹协同、分类施策、强化领导等方面抓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孙善芳指出。

这些问题中既有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也有各督察组新发现的问题;既有思想上、机制上的问题,也有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问题;既有行业性历史遗留问题,也有群众身边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乐东黎族自治县县域内河道非法采砂尚未彻底根除,依然存在‘蚂蚁搬家’式的盗采现象”“临高县建筑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长期得不到处理”“海口市河口溪末端水质未实现消除黑臭”“定安县岭口、龙门、龙河等镇依然有顶风私建槟榔熏烤土炉和槟榔土法熏烤问题”……在百日大督察总结通报会上,现场督察发现的系列突出问题被一一指出。

环保督察绝不是“走过场”,如何保证既“把脉看病”又推动治理“环境顽疾”?答案离不开整改成效。

“目前,现场督察工作已经正式结束,下一步要认真做好督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各市县要把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以整改的成效体现心怀‘国之大者’的政治担当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自觉。”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陈粤说。

孙善芳表示,各市县要责成有关部门,按照《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析问题,理清责任,分类处理。对主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要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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